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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小麦实行最低价收购 每市斤0.69元
2006-06-15 09:16  文章来源:邯郸市邱县商务之窗编辑部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6月12日,石家庄市召开夏粮收购工作会议,安排今年小麦最低价收购工作。决定从6月1日至9月30日全面执行国家小麦最低价收购政策,以每市斤0.69元的价格公开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国标三等小麦。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实行小麦托市收购(即最低收购价),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其主要内容包括:  在小麦主产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最低收购价以200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每市斤0.72元,红麦、混合小麦每市斤0.69元。白麦是指种皮为白色或黄白色的麦粒不低于90%的小麦;红麦是指种皮为深红色或红褐色的麦粒不低于90%的小麦;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为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收储库点的到库收购价。  国标三等小麦标准品的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6%以内。按照规定,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等外粮一律不收购。对于等级符合要求,但水分、杂质、不完善粒指标不符合规定的小麦,实行扣量扣价的办法收购。  各收购点在收购中不得压级压价、限收拒收、打白条或代扣各种税费。  今年石家庄市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单位为中储粮总公司及直属企业。经推荐,中储粮新乐直属粮库选定石家庄市23个(含9个中央储备库)委托收储库点、84个延伸收购库点参与托市收购。  石家庄市小麦最低收购价的执行时间为2006年6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在此期间,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各委托收储库点和收购库点按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当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时,各库点停止收购。据统计,今年全市小麦播种面积517.57万亩,比去年增加7.31万亩,增幅1.43%;预计总产46.1亿斤,比去年增加5448.3万斤,增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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